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郑建铭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公安有权强制解剖被害人尸体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5 14:50)    点击:942

  

 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解剖,不需要征得死者的家属同意,只需要通知他们到场即可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四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,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,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。

  《解剖尸体规则》第四条 供普通解剖使用的无主尸体,应保存一个月后方可使用。在此一个月内,如发现姓名及通讯地点时,应及时通知尸主,在限期内前来认领。逾期不领者,在呈报主管机关或公安部门批准后,即可解剖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郑建铭律师提供“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郑建铭律师,郑建铭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郑建铭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055490092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郑建铭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南平律师 | 南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郑建铭律师主页,您是第20940位访客